毕业生及各类引进人才档案接转指南
一、档案转入:
1、毕业生由学校直接将档案材料派遣转入。
2、档案委托异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保存的,因户籍或工作需要到本单位开具调档函的,须以下材料
在邗江区就业
1. 本人办理(开具调档函)
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在合同期限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单位办理
单位介绍信、单位人事身份证原件、转进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在合同期限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委托办理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无固定模板)、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转进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在合同期限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须属国民教育序列,其中成教、自考、远程网络教育、军校、党校等学历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户口本,单位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在我中心开户的单位不需要);
(2)确认档案存放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名称;
(3)持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至相应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
二、档案转出:
1、邗江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凭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聘(录)用证明材料办理:
(1)机关、事业单位出具录取通知书、聘(录)用审批表等招录材料;
(2)企业单位等需提供合法有效劳动合同。
2、异地党委、政府所属组织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或接收函;
3、研究生考试录取人员须提供研究生招生办出具的调档函;
4、公务员录用、应征入伍人员由招录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调档证明办理。
注:上述调档情况,如档案由单位委托代理的人员则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等离职证明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指南
一、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
(1)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二、落实单位的毕业生:
(1)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2)身份证原件
(3)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在我中心开户的单位不需要)
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户籍关系迁移指南
一、毕业生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
在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单位人事代理手续后,凭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签章后的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单位集体户口本等材料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户籍关系迁入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的:
(1)有《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由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到邗上派出所落户:
①《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非邗江区范围的须回原发证派出所改签);②《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报到单位非邗江区范围内的需改派);③《常住人口登记表》(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④医院血型证明(献血证亦可)⑤身份证;⑥毕业证证书复印件;⑦在邗江区就业的有效用工合同两份。
(3)无《户口迁移证》的各类人才:
户口已落户异地的毕业生(扬州大市范围以外):首先需要将档案转入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然后持户口本及复印件、邗江区就业的有效用工合同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邗江区三年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至邗江公安局委托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至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医院血型证明(献血证亦可)、邗江区就业的有效用工合同至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
注:按公安机关要求,我中心户籍只能挂靠三年,三年期满请将户籍迁出邗江人才中心,如不迁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无关。
四、各类人才户籍关系迁出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的:
1、迁往扬州大市范围家庭户的:需提供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婚姻投靠落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至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集体户口本或个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后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迁往扬州大市范围其他集体户口的:持身份证、集体户口本至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集体户口本或个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后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迁往扬州大市范围以外地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至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借用集体户口本或个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至邗上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人才流动手续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对象
辞职: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辞退:单位辞退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合同:需与单位脱离关系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区内流动:邗江区内工作调动需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人才引进:在本区已落实工作单位且需将档案从区外调入邗江区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调出区外:需将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从本中心调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由原单位送交个人全部档案,由区人才中心审核接收,同时并需由本人与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建立人事代理委托关系。
辞职:提供《辞职申请表》
辞退:提供《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
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合同:单位直接提供相应的证明。
2、区内流动: 凭单位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录用手续办理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调入单位若为代理单位的需办理单位代理,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提供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
3、人才引进: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地人才服务机构具体名称至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具商调函。
4、调出区外:凭调入地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商调函办理。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商调函要求办理档案材料转移。
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档案接收指南
一、 高中毕业直接出国人员:
邗江籍或来邗就业出国读书人员,可将档案挂靠在我中心。办理程序如下: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在我中心开户的单位不需要);
2、高中学籍卡;
3、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国外大学的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二、国内国外联合办学、本科毕业后出国读研人员: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的学生档案和报到证。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
人事代理部:87862180
招聘信息部:87862970